辽宁省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入会条件
商会章程第三章第规定,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二、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三、古玩行艺术品业相关骨干企业或组织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一、有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二、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三、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四、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一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二、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三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四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五、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商会章程第五章规定,会费收缴原则以副会长缴纳额为基数,会长是副会长的三倍,秘书长1/2,理事是副会长的1/5,会员是副会长的“1/25”。